《产品编码对应税率表》:营改增新增试点纳税人开票必备!
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23号公告,税务总局编写了《产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(试行)》,并在增值税发票办理新系统中增加了编码相关功用。自2016年5月1日起,归入新系统推广规模的试点纳税人及新办增值税纳税人,应运用新系统挑选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。北京市、上海市、江苏省和广东省已运用编码的纳税人,应于5月1日前完结开票软件晋级。5月1日前已运用新系统的纳税人,应于8月1日前完结开票软件晋级。
往后,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时要挑选产品编码了,编码及对应税率你都知道吗?天津市国税局近来依照应税行为及营改增职业类别,对编码进行了归类区分,编写了《编码对应税率指引》,小编把此次营改增新增四个试点职业的部分摘编出来,我们收了备用吧!